近期,互联网上连续出现多起个人照片被盗用、歪曲导致当事人名誉受损的事件:年轻女子与外公拍摄合影,被捏造成“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女大学生博主发布的日常穿搭照片被编造成“恋爱一年花费男友20万,并在异地期间与上百位男生开房”……相关信息在网上发酵后,当事人纷纷发声,表示要追究造谣者责任。人民日报等媒体也表示,必须依法严惩“谣棍”。
根据媒体最新报道,将祖孙合影捏造为老夫少妻照的造谣者已被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造谣为何会被刑拘?造谣者、传谣者乃至发布谣言的平台,应当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当事人应该怎样维权?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诽谤类网络谣言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即可入刑,最高可判三年。
遭遇网络诽谤,可刑事自诉
上海里格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执行部长莘欣律师表示,部分网络传播的造谣贴已涉嫌诽谤,乃至触及刑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莘欣律师表示,“侮辱”和“诽谤”有差异。侮辱可以不用事实去实施贬低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也可以用真实的事实去实施。而诽谤往往通过捏造事实实施。从近期几起盗图造谣事件看,造谣者涉嫌诽谤。
同时,针对网络上的诽谤信息,权威机构早有说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发布司法解释明确:“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则不问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即可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同时规定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也认定为‘情节严重’。”
莘欣律师提醒,我国刑法明确,侮辱罪和诽谤罪需要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换句话说,在一般情况下,侮辱罪和诽谤罪属于“刑事自诉”,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
信息发布平台应助力维权
或许有人问,走司法流程维权是否意味难度大、成本高?法律界人士表示,这要视具体事件而言。比如,网络诽谤很可能存在匿名或者转发者众多难以找到诽谤源头的情况,那么锁定造谣者很重要。因此,律师建议,若遭遇网络诽谤,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莘欣律师认为,通过报案,可以寻求公安机关帮助,锁定造谣者。事实上,刑法也明确,“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记者注:指侮辱罪和诽谤罪)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葛志浩律师认为,在锁定造谣者方面,当事人可同时采取两种方式:第一,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公安调查寻找相应责任人。第二,请不实信息发布平台方协助查找相应责任人。大部分网络平台都有对应的投诉举报机制,当事人若能提供证据证明遭遇网络诽谤,平台有义务协助当事人删除相关信息、避免侵权影响扩大。同时,平台有义务告知当事人涉嫌造谣者的个人情况。如果平台拒绝,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调查令,委托调查涉嫌造谣者的身份信息。
莘欣律师表示,不仅造谣者要承担法律责任,传谣者和信息发布方也可能会担责:
对传谣者来说,如果在传播谣言的过程中将谣言信息进一步加工,导致侵权影响扩大,或者单独构成捏造新的事实的,那么这样的传谣者很可能成为“独立侵权人”,同样要担责。
信息发布平台在收到当事人提供的澄清证据及删除谣言申请后,若不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平台也可能构成侵权。
对于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多家平台也明确表示,除平台自我筛查、及时干预外,也会积极响应网友举报。
今日头条表示,针对“祖孙照造谣成老夫少妻照”一事,已核查发布该信息的用户“@飞哥在东莞”(事件曝光后,改名“@东莞故事会”)系编造谣言误导用户,平台对该账号予以封禁处理。今日头条还表示,如果用户在使用app时发现不良内容,可拨打客服专线4001402108或通过app【我的—用户反馈】反馈,也可发送举报邮件至jubao@toutiao.com,有专人处理。同属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也表示,接受网友举报,其客服电话为95152,举报邮箱是feedback@douyin.com。
快手相关人士也明确,该平台有线上线下多渠道举报路径,用户可以通过主站涉嫌侵权视频(或直播)页面的举报入口按指引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举报被受理后,用户可以在受理人员指引下提交相关证据。平台会根据提交证据核实所投诉内容,如所诉侵权行为属实,平台会删除侵权作品,并根据侵权程度对侵权账号(或用户)进行处罚,包括教育、警告、降权、梯度封禁、永久封禁等。
保护个人信息,抵制网络谣言
治理网络谣言和暴力是信息时代的重要课题。对每位网民而言,必须充分认识网络谣言危害,不造谣、不传谣,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侵害。
从近期发生的几起盗图案件看,很多都涉及博眼球、博流量。这背后并不是简单地编造谣言,而可能存在通过恶意营销换关注、换流量继而将流量变现的黑灰产业链。业内人士由此建议,除删帖、保护当事人权利外,平台和相关部门也要调查这类恶意营销号背后的运营者,平台应加大对不实信息、违法营销的监控管理,清理打击相关账号。
从司法解释看,国家也鼓励网民向网络诽谤等谣言说“不”。最高法发言人明确,网民通过网络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即使网民检举揭发的部分内容失实,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不属明知但捏造损害他人名誉事实而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不应以诽谤罪追究刑责。
法律界人士还提醒,除了事后维权,网友日常使用网络服务中,也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
葛志浩律师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主要从相关企业、机构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角度,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与此同时,用户本身也要注意保护信息。例如,在发布个人照片时,可以通过打水印、分组可见等方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被别有用心者篡改;或者在遭遇篡改后,也能更加容易地给出被侵权证据。同时,不建议网友公开发布带有高清个人生物特征、个人信息的照片。这么做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制作假身份等方式,威胁网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延伸信息】网络诽谤,已有人入刑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梳理发现,已有人因网络诽谤入刑。典型案例包括“女子取快递被污蔑为出轨快递小哥”的造谣者。
2020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吴女士在取快递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偷拍视频,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谣言。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就此事发布警情通报,造谣者郎某和何某因诽谤他人被行政拘留了9日,并录制道歉视频。但吴女士不认可造谣者的道歉视频,加上其生活因诽谤视频遭受严重影响,遂于12月公开表示,采取刑事自诉。
2021年4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郎某、何某诽谤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郎某、何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转发,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通过信息网络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也表示,该案由自诉转为公诉,主要是因为被告人的行为对网络公共秩序造成很大冲击,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